堪称“史上最严交规”下周二将正式实行,北京市多项举措严格初学驾驶人培训考试。今天上午,北京市交管部门对即将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进行详细解读。
针对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形势发展,交管部门调整驾驶人培训管理等多项举措, 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更加严格。目前,北京市驾校完成考试场地改造。
权威解读 增安全文明知识考试不另收费
明年1月1日起,本市新驾驶人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后,都需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据了解,新增考试主要是通过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核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和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目前,北京全市27家考试场地已经组织完成了教学内容调整、考试场地改造等准备工作,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不再另行收取考试费用。
北京市驾校增出入库体验
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交管部门已组织对全市科目二考场进行了全面改造,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全市各科目二考试场地还结合实际,增加部分体验科目,如在曲线行驶科目上增加了遮光棚,模拟出入车库等驾驶环境;在考试道路上增设手动拦车器,模拟出入车库驾驶环境等。
建立驾驶证降级制度
为降低大中客货车事故率,市交管部门按照新要求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
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
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最新进展 重点车型考试场全建完
今后初学或增驾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大货车、城市公交车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除参加原来科目的考试外,还将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突发情况处置等科目训练和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训练10项、考试6项”调整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目前北京5家重点车型考试场地已全部建设完成,1月1日前投入使用,方便重点车型驾驶员考试。
123号令新增5项违法行为:
新增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罚违法行为3项,分别为:
(一)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规定人员陪同的
(二)未按规定粘贴、悬挂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三)未按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新增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罚违法行为2项,分别为: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五)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调整的记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对涉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其中,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由6分提高到12分,闯红灯由3分提高到6分。
2.新增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3.细化了超速的违法情形,并提高了部分情形记分标准。将原来2种超速违法情形及记分(超速50%以上记6分、超速50%以下记3分)细化为10种,根据不同道路类型、车辆类型及超速的比率确定记分标准。
超速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表
违法行为 道路类型 车辆类型
中型以上客货汽车、
校车、危险品车 其他机动车
50%以上 所有道路 记12分 记12分
20%以上 高速公路、 记12分 记6分
50%以下 城市快速路
高速公路、 记6分 记6分
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
20%以下 高速公路、 记6分 记3分
城市快速路
高速公路、 记3分 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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