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机动车驾驶证新规明年1月1号开始施行,新旧规定如何顺利过渡实施?
跨年度处理违法行为到底该怎么处理?对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遵循法不溯及以往的系列原则,不会用今天的规定约束昨天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31号之前的记分,按照现行的规定来实行,违法行为发生在2013年1月1号之后的记分按照新规来执行的。
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2013年1月1号之后申请驾驶证按照新规定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执行,对于之前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之后实习期结束的仍然按照原来的实习期管理规定来执行。
跨年度的驾考怎么办呢?现在可能很多人已经考完科目一科目二了,科目三还没有考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这个新规就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之前已经考试合格的成绩仍然有效,但是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对2013年1月1日之前已经预约的考试,考试次数是不计算在内的。同时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是三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有效,但是本着从宽的原则,有效期从两年调整到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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