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驾校巧立名目额外收费 三部门将联合执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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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考驾照网|发布者:小编|更新时间:2013-12-26

  教练额外收费、驾校收费不给发票?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学车报名人数激增、等待考试时间延长,一些市民反映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过程中,一些项目收费不合理、收费无标准。日前,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市驾培行业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

  据了解,为规范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三部门就规范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提出了要求。其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除规定的培训费和培训教材费之外,不得收取补考名额费、空调费等任何其他费用。此外,培训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报名缴费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费。

  “对于学员已完成规定的32个术科训练学时需要继续训练的,可以收取加时补训费,但要与学员签订书面补训协议,明确补训的学时数和费用,并出具收费发票。”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学员有特殊需求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培训车型,收费标准由驾驶员培训机构与学员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

  针对目前市民反映较多的一些情况,三部门也将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查获的违规收费行为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按各自的职能和法律依据实施处罚。对屡查屡犯的,予以从重处罚,直至停业整顿和取消资格。

  同时,也建议准备学车的学员,在报名时一定要把培训费交到驾校,并索取正规发票,同时要主动提出与驾校签订《培训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学车过程中遇到驾校索要名额费、空调费等乱收费情况的,可拔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遇到不按报名先后次序安排考试或补考的,可拔打96520,向运管部门投诉;遇到收费不给票或多收费少给票的,可拔打12366,向税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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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驾校,绍兴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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